根據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防止領導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發(fā)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的辦法》(浙委辦發(fā)〔2015〕8號)、《浙江省省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政辦法〔2015〕91號)、《湖州市市級行政事業(yè)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湖政辦發(fā)〔2015〕104號)等文件規(guī)定,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圖書館的委托,現就湖州市圖書館公款競爭性存放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銀行前來報名參加。
一、 項目編號:HZHC-(采)2016336
二、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 采購內容及數量:
序號 |
采購內容 |
入圍銀行家數 |
采購需求 |
1 |
湖州市圖書館定期存款賬戶存放銀行 |
1家 |
詳見招標文件 |
五、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關于投標供應商的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國有、國有控股及浙江地方性銀行等其他銀行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2、在湖州中心城區(qū)設有分支機構;
3、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應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及重大違約事件;
4、監(jiān)管評級達到一定標準,人民銀行湖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綜合評價B級及以上。對地方經濟有特殊貢獻的可適當放寬,但須報市政府批準(提供市政府相關證明文件)。
5、投標銀行須提供總行或湖州市分行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書。各投標主體不得隸屬于同一法人。
六、招標文件的發(fā)售時間及地點等:
時間: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6日(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點:浙江省湖州市學士路(祥和花園西區(qū)29幢1樓)。
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標文件電子文檔的,購買招標文件時請自備U盤)
報名截止時間之后潛在供應商也可以獲取招標文件,但該供應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招標采購單位將不予受理、答復。
七、購買招標文件時提交的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3、授權代表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4、金融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5、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6、在湖州中心城區(qū)設有分支機構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7、人民銀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監(jiān)管評級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8、投標銀行須提供總行或湖州市分行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書;
9、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整(以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的形式提供);
10、投標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以上資料需裝訂成冊。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認可。資格認定由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初審,最終由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文件認定。
八、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以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電匯的形式提供,投標保證金交納日期截止為2016年5月5日下午16:00時前。
開戶名稱: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湖州市分行愛山支行
銀行帳號:371466960001
銀行行號:104336010090
九、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投標人應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時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開標室(湖州市學士路祥和花園西區(qū)29幢1樓),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拒絕接收。
十、開標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標將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時在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學士路祥和花園西區(qū)29幢1樓)開標,投標人可以派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議(授權代表應當是投標人的在職正式職工,并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明出席。未攜帶有效證件的,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十一、招標公告發(fā)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購網 (http://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湖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文物局) (http://www.huzhouwh.com/)
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http://www.zjhzhc.com)
十二、業(yè)務咨詢: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孫女士 電話:0572-2506626 傳真:0572-2044626
十三、投標質疑時間:
1、供應商如認為招標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應商如認為招標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投標截止時間前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
3、供應商如認為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預中標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湖州市圖書館
浙江華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 |